山东农业大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发布者:档案馆发布时间:2020-12-04浏览次数:176

一、档案库房须符合《档案库房建筑设计标准》《档案馆建设标准》要求。

二、档案库房要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防污染等“九防”措施。

二、定期打扫,保持库房清洁。除极端天气外,档案库房每周开启通风设备1小时。

三、做好库房温湿度控制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保持温度14-24℃,相对湿度为45-60%

四、做好库房消防与门禁设备的管理与维护,配合消防安保公司每月一次库房消防设备全面检测。人员离开时应及时关闭库房全部电源。

五、档案橱柜要排列整齐,统一编号,钥匙要集中存放,不准随身携带。

六、定期备份并保存监控资料,定期检修库房设备与线路并填写《库房管理记录》。

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禁止携带影响档案安全的物品进入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