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档案借阅利用程序

发布者:档案馆发布时间:2020-12-04浏览次数:176

    一、我校馆藏档案利用目前分为远程借阅和现场借阅。凡利用馆藏档案,均应按本馆规定程序办理。远程借阅需登录“山东农业大学档案远程预约查询系统”,选择“个人预约查档”,按要求填写上传真实信息提交查档申请后,待档案馆审核、查询、寄送档案即可。目前远程借阅仅限学生个人相关档案的利用。现场借阅需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按照有关规定在“阅档室”进行查阅。

    二、各类档案阅档人员利用未涉密档案须知:

    1. 学籍档案:阅档人本人带身份证或校园卡。如需委托他人代查,被委托人需携带办理好的《委托查阅档案登记表》和个人身份证或校园卡到档案馆查阅;

    2. 科研档案: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如需委托他人代查,被委托人需携带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授权的委托查阅证明。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例如出国、去世等)亲笔授权的,需提供科技处出具的查阅手续或由科技处工作人员带身份证或校园卡到档案馆查阅;

    3. 财会档案:需提供财务处出具的查阅手续和本人身份证到档案馆查阅;

    4. 去世人员档案:仅去世人员履历表上可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档案馆查阅,其他人员一律不提供;

    5. 党员相关档案:需学院组织员或组织部工作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校园卡到档案馆查阅,其他人员一律不提供;

    6. 其他档案:本部门工作人员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需要本部门领导签字;如需查阅非本部门形成档案,均需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审批后,填写《山东农业大学未公开档案利用审批表》,携带身份证或校园卡到档案馆查阅。

    三、涉密档案利用须知:

    1. 本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涉密档案,须经档案形成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及学校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填写《涉密档案审批表》。

    2. 校外人员查阅本校涉密档案,需本校相关部门人员按照校内人员查阅手续办理,校外人员不予办理。

    四:档案借出须知:

1. 馆藏档案一般不外借。若有特殊需要必须外借时,应填写《档案出库审批表》,借阅人部门负责人和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办理出借手续。档案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转借。需续借到档案馆办理续借手续。

2. 借阅者应对所借档案的安全保密负责,档案外借期间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档案的整洁。不得擅自复制、摘抄档案,不得擅自拆卷,更不得在案卷上涂改、划圈、眉批、增删、抽页、剪裁和污损。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